辽宁抚顺市曝光3个典型违法广告案例 最高处罚款20万元
2024-12-27 11:55:05

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(记者王文郁)10月24日,辽宁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获悉,抚顺辽宁省抚顺市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,市曝围绕民生领域、光个广告导向问题和重点场所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从严监管、从重处罚,违法并对典型违法广告案例予以曝光,案例全面净化本地广告市场秩序。最高抚顺市市场监管部门还于近日曝光了3个典型违法广告案例包括:

辽宁普康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店发布低俗内容广告案。处罚当事人自行印制了“参雄温阳胶囊”宣传页,款万在抚顺市一些超市、辽宁集贸市场等地对外进行发放。抚顺其宣传含有淫秽色情内容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九条“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”第八项“含有淫秽、市曝色情、光个广告赌博、典型迷信、恐怖、暴力的内容”的规定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七条规定,7月13日,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广告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3万元。

李某娟发布违法广告案。当事人在宣传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臻龙牌三宝胶囊时,私自编辑、制作了臻龙牌三宝胶囊药品宣传手册和产品介绍播放器,并在当地的大集、早市等地区对外进行发放。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,并且其宣传内容等含有淫秽、色情的内容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四条和第九条的规定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,8月6日,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,消除影响,并处罚款20万元。

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利用新闻媒体发布违法广告案。当事人在抚顺电视台FSTV-1综合频道以“食医百科”栏目播放“五轮生阳方”药品广告,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第十六条“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“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;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”等内容的规定。依据《广告法》第五十八条规定,4月25日,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广告违法行为,并处罚款0.5万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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